本文轉自【澎湃新聞】;
2024年12月17日,海南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廳發(fā)布鄭重聲明。聲明稱,近期,有不明人員冒用海南住建廳名義,通過制作“特批安居房通知書”、偽造合同、印章等,傳播“海南一號特批安居房”等虛假信息。
海南住建廳鄭重聲明,海南省安居房配售工作始終秉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,由屬地市縣嚴格按照省和市縣相關法規(guī)、政策規(guī)定程序執(zhí)行,海南住建廳從未對海南省任何安居房項目實施所謂“特批”配售。海南住建廳已就網(wǎng)絡傳播“海南一號特批安居房”等虛假信息情況向公安機關提供相關線索,也請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注意辨別、提高警惕、謹防上當受騙。如已造成損失,請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。對不明人員制發(fā)、謠傳虛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影響,海南住建廳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2020年開始,海南在??凇⑷齺?、儋州、五指山、定安、陵水等6個市縣組織開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設試點工作,實施基層教師和醫(yī)務人員住房專項保障行動。在此基礎上,2021年12月1日,海南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《海南自由貿(mào)易港安居房建設和管理若干規(guī)定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若干規(guī)定》明確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為基本保障對象:一是在本省城鎮(zhèn)無住房和無購房記錄,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所在市、縣、自治縣上一年度城鎮(zhèn)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,確保安居房保障的是真有住房困難、確有住房需求的群體;二是符合在海南連續(xù)兩年繳納城鎮(zhèn)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,且每年在海南實際居住時間不少于183天等條件,防止“空掛戶”投機炒房和鉆政策空子;三是符合省和市、縣、自治縣人民政府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,賦予市縣在設置安居房保障準入條件上一定程度的自主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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